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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施工公告!+廊坊一区域维修改造工程来了!

2024-11-11 来源:浮雕系列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三期) 已由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固发改投资 [2023]353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起点永定河右堤,终点北村总干渠青年泵闸。建设内容有北村闸、北青箱涵 1.6km(含箱涵进口闸、分水闸)、青年泵闸、永定河右堤至北村总干渠连接路1.9km、汛房兼闸管所、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信息化建设等。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财务情况良好,并有充足的资金等投入本工程,满足本工程的实施。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2019 年 8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 信誉要求: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三期) 已由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固发改投资 [2023]353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起点北村总干渠青年泵闸后,终点北村总干渠一体化泵站。建设内容有北村总干渠北赵泵闸、一体化泵站及补水管道 4.2km、青年泵闸至371省道巡河路10.40km、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财务情况良好,并有充足的资金等投入本工程,满足本工程的实施。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2019 年 8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 信誉要求: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永定河水系连通工程(三期) 已由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固发改投资 [2023]353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起点为引清总干渠太平庄闸,终点引清总干渠与北村总干渠交汇口。建设内容有引清总干渠巡河路 14.71km、引清总干渠太平闸后至两渠交汇口生态提升工程(包含亲水平台、串联木栈道、设置坡脚浅水区、植物配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

  3.1.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财务情况良好,并有充足的资金等投入本工程,满足本工程的实施。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2019 年 8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水利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3.1.4 信誉要求: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为证明资料。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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