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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和旅游局
近年来,莱芜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批珍贵、濒危和具备极其重大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一定效果保护。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一些项目的传承存在困难,依然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基础保护工作相对薄弱,政策保障力度和机构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2021年12月30日,莱芜区公布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通知》(莱芜政字〔2021〕27号),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18项。
3、《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2005〕18号)。
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规划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本次公布的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有18项,其中包括民间文学猪食槽的传说1项;传统戏剧吕剧1项;传统技艺13项:圣一阁燕子石制作技艺、女娲石制作技艺、牛泉丸子制作技艺、花椒精深加工制作技艺、庙河圈粉皮、果酒酿造技艺、缫丝技艺、半度堂锔艺、鲁班门锔瓷技艺、酸浆豆腐制作技艺、牛泉辣菜皮子制作技艺、土陶制作技艺、雪野花椒风干鱼;传统医药3项:左氏皮肤病外治煎剂、李氏益母养生丸、郝氏接骨丸。
截至目前,莱芜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01项,本数据包括农高区2018年公布的8项。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历史发展的见证,又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资源。我区人民群众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此次公布的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包括民间文学类、传统戏剧类、传统技艺类、传统医药类等4个类别,18项。截至2021年12月,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有101项。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为弘扬中华优秀民间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